
作者:西安世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12-21 10:06:15
首先,课代表先总结碳资产分类。
第一类,强制性市场中的,碳配额(EA)和国家核证减排量(CCER)
第二类,自愿性市场中的,包括地方普惠性质核证减排量,和全球系统VCS、GS、GCC等。
这些名词可以先不着急百度,请先记住这样的分类,接着,我们从市场运作讲起,慢慢带您弄明白这些都是怎样的碳资产,什么样的情况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01 碳配额——碳市场的基石
假如你是一个国家治理者,为了减少全国温室气体排放,应该从何入手?
遵循抓大放小原则,我国决定先从排放大户入手,建立了一个重点排放企业花名册,按照行业特征以及多年摸底,分别给这些企业分配了排放额度,告诉他们以后每个履约周期内排放不准超过这么多。这个额度,就叫碳排放配额,目前是国家免费发放的,如果超过这个额度,就要付出一定代价,这样就起到倒逼企业采取技术手段,减少自身的碳排放,如果每家企业都能实现减少碳排放,那我国就向3060总体目标迈了一大步。
同时,我国搭建了碳排放交易市场允许碳配额在其流通,企业之间也可以进行交易,因此超过配额排放的企业可以向其他有配额冗余的企业购买,但购买的量仍然有限制,通常是当年履约期总碳排放量的5%,没有完成履约的企业将面临巨额罚款。而那些碳排放量低于碳配额的企业,可以将多余的配额放入市场中卖出,以获取经济回报。
在这个机制中引出了我们要聊的第一类碳资产:碳配额。他是国家免费分配给特定企业的。市场中成交单位为吨当量二氧化碳,2022年市场成交价约55元/t,2023年有较为明显涨幅,10月27日挂牌价涨至78元/t。
02 核证减排量——市场补充机制
在上述的市场机制中,只涉及到了重点排放企业,那为了更好的带动其他产生碳排放的企业进行碳减排,我国主管部门又引入了一种补充机制,也就是超配额排放的企业,除了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富余配额来履约以外,还允许他们去实施边界外的减排项目,这些项目经过一定流程认证后产生的减排量,也可以视为履约的资产,在我们国家的市场这种资产就叫CCER。
这就是我们要聊的第二种碳资产:国家核证减排量,是减排项目,经过一定方法学论证,第三方审定、国家主管部门审批后允许上市的。
类似的市场机制在其他国家中也有成熟运作,例如欧盟市场有C E R韩国市场有K O C,这些都是允许在本国统一市场中流转的资产。
03 自愿减排碳资产——强制市场外的资产
在介绍碳配额(EA)和CCER的时候有注意到,这两类碳资产流通的市场为国家碳交易市场,带有强制执行的意思。那么对于不在政府控排的其他企业来说,想参与应对气候变化,也就是通过内部减排+外部抵消的手段来实现企业目标(例如碳中和),通常也需要购买边界外的减排项目产生的碳减排量来抵消自身的物理排放量。这时候就诞生了自愿减排碳资产,这就是我们要聊的第三类碳资产。
他们通常是由非政府组织发起的,也需要遵循一定方法学实现开发。常见的自愿减排碳资产开发标准有:
美国VERRA机构发起的自愿碳标准(VoluntaryCarbon Standard,VCS)
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发起的黄金标准(Gold Standard,GS)
海湾研究与发展组织发起的全球碳委员会(GlobalCarbonCouncil,GCC)标准。
务必注意,这些资源减排碳资产,目前不能进入国家碳市场进行交易。主要应用场景还是为非控排企业达成温室气体减排目标。
04 普惠性质碳资产——地方践行碳减排必要手段
除了上述国家碳排放交易市场流通的碳配额和CCER,以及国际通用的自愿减排碳资产,我国还有一类碳资产,叫地方普惠性质碳资产,是地方政府根据自身产业特征,管理体系建设条件等等,综合形成的一套完整的碳排放管理工具。通常由地方主管部门运营一套自身的碳排放交易管理,市场与国家碳排放交易统一平台并不冲突。
例如深圳市排放权交易市场允许深圳普惠核证减排量流转,比较有意思的是,我看到这个普惠减排量,不单单可用于深圳控排企业购买,还可以用于生态环境损害事件的补偿:在一个司法案例中,一家企业因为生产过程中污染了当地的生态需要支付经济费用对其进行修复补偿在深圳市创新的使用了,购买普惠减排量完成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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