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西安世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1-16 09:38:50
碳核查的定义:所谓碳核查,是指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碳排放管控单位提交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核查的过程。碳核查的程序:核查机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核查,主要步骤包括签订协议、核查准备、文件评审、现场核查、核查报告编制、内部技术评审、核查报告交付及记录保存等8个步骤。
核查机构可以根据核查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核查程序进行适当的调整,但调整的理由应在核查报告中予以详细说明。
(一)签订协议
核查机构应与核查委托方签订核查协议。核查协议签订之前,核查机构应根据其被授予资质的行业领域、核查员资质与经验、时间与人力资源安排、重点排放单位的行业、规模及排放设施的复杂程度等,评估核查工作实施的可行性及与核查委托方或重点排放单位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等。
核查机构在完成上述评估后确认是否与委托方签订核查协议。核查协议内容可包括核查范围、应用标准和方法、核查流程、预计完成时间、双方责任和义务、保密条款、核查费用、协议的解除、赔偿、仲裁等相关内容。
(二)核查准备
核查机构应在与委托方签订核查协议后选择具备能力的核查组长和核查员组成核查组。核查组的组成应根据备案核查员的专业领域、技术能力与经验、重点排放单位的性质、规模及排放设施的数量等确定,核查组至少由两名成员组成,其中一名为核查组长,至少一名为专业核查员.核查组长应充分考虑重点排放单位所在的行业领域、工艺流程、设施数量、规模与场所、排放特点、核查员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等方面的因素,制定核查计划并确定核查组成员的任务分工。核查组长应与核查委托方和/或重点排放单位建立联系,要求核查委托方和/或重点排放单位在商定的日期内提交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相关支持文件。
在核查实施过程中,如有必要可对核查计划进行适当修订。但核查组应将修订的核查计划与委托方和/或重点排放单位进行沟通。
(三)文件评审
文件评审包括对重点排放单位提交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和相关支持性材料(重点排放单位排放设施清单、排放源清单、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的相关信息等)的评审。通过文件评审,核查组初步确认重点排放单位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并确定现场核查思路、识别现场核查重点。
文件评审工作应贯穿核查工作的始终。
(四)现场核查
1、现场核查目的
2、现场核查计划
3、抽样计划
4、现场核查程序
5、不符合,纠正及纠正措施
(五)核查报告编制
确认不符合关闭后或者30天内未收到委托方和/或重点排放单位采取的纠正和纠正措施,核查组应完成核查报告的编写。核查组应根据文件评审和现场核查的核查发现编制核查报告,核查报告应当真实、客观、逻辑清晰,并采用附一所规定的格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核查目的、范围及准则
2、核查过程和方法
3、核查发现
4、核查结论
(六)内部技术评审
核查报告在提供给委托方和/或重点排放单位之前,应经过核查机构内部独立于核查组成员的技术评审,避免核查过程和核查报告出现技术错误。核查机构应确保技术评审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相应行业领域的专业知识及从事核查活动的技能。
(七)核查报告交付
只有当内部技术评审通过后,核查机构方可将核查报告交付给核查委托方和/或重点排放单位,以便于重点排放单位于规定的日期前将经核查的年度排放报告和核查报告报送至注册所在地省市级碳交易主管部门。
(八)记录保存
核查机构应保存核查记录以证实核查过程符合本指南的要求。核查机构应以安全和保密的方式保管核查过程中的全部书面和电子文件,保存期至少10年,核查机构应对所有与委托方和/或重点排放单位利益相关的记录和文件进行保密。未经委托方和/或重点排放单位同意,不得披露相关信息,各级碳排放交易主管部门要求查阅相关文件除外。